是土木包工業,原則上應係承攬營繕工程,而且其越區營業,以其毗鄰之直轄市、縣(市)為限(營造業法第11條第1項參照)。至於勞務採購原則上應非得承攬之項目,但如果是含有工程及勞務或財物,而被依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4項:「採購兼有工程、財物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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